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咨询我们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总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202室(9号线商城路站)

    注册公司受理中心 分部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

    代理记账 商标注册 企业变更等

     

    电话:400-018-0990

    联系人:徐经理

    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金山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最多跑一次”遭遇“虚假登记”如何应对?
来源: web    日期: 2019-06-24    文字大小:      

  自2017年推出“公司注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群众办事实现率和满意率大大提高,得到了中央深改办的高度肯定。其中,公司注册登记的102个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该项改革对登记的便利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登记门槛更低。改革新政下,关于注册登记虚假资料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时有发生,登记机关和经办人因为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必须尽快出台应对措施。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背景及遇到问题

  1、2017年1月16日正式提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该项改革是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地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2017年8月出台《关于废止工商部门擅自设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浙工商企〔2017〕16号) 》,明确废止公司设立登记一律核对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的规定,废止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一律核对房产证原件的规定,废止要求投资人或股东到登记现场签字,废止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超过60岁的到现场签字的规定。

  3、废止擅自设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是商事登记贯彻落实形式审查,减少群众跑腿次数的要求,但也必然造成涉假材料各类纠纷和诉讼大量增加。仅绍兴诸暨一地近期就连续发生9起企业登记虚假资料的行政撤销或行政诉讼案例,有些被假冒身份者还提出了行政赔偿要求。绍兴柯桥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代理人情况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否则属于真实性审查不严格、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

  二、注册登记虚假资料的主要表现形式

  1、股东身份虚假,利用别人丢失的身份证办理注册登记。各地已发生多起被害人身份证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企业,并从事违法经营,有些还利用虚假登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有发现身份证原件系伪造的情况。

  2、身份证为真,但利用别人在其他地方使用过的身份证复印件擅自注册登记。因注册登记门槛过低,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以作为股东注册公司,个人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行、购房等手续时,身份证复印件被人利用而虚假注册公司。

  3、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虚假。因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风险较大,不法企业盗用别人的身份证作为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上了法定代表人,一旦企业出事,也无法追究企业实际经营者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是真,事先也和当事人打过招呼,但为逃避责任,企业登记资料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系他人代签,一旦企业出事,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往往辩解是不知情被别人利用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虚假。由于租赁企业住所需要一定成本,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人利用别人的产权证复印件,通过改头换面,如替换产权人、房屋位置等提交给登记机关作为住所资料,造成后续企业无法查找。

  5、设立登记资料真实,但后续变更签字为假。企业在办理股东、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变更登记时因为其他股东不配合或贪图方便擅自模仿笔迹代签其他股东名字。这类情况在登记实务中大量存在,一旦企业股东面临利益纠纷,登记机关经常无故背锅,引发行政诉讼。

  三、防范虚假资料的对策建议

  1、共享公安部门公民身份信息库。对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开放失窃身份证信息库,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与公安部门公民身份信息库实现自动比对,对失窃身份证作为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登记的申请人自动拦截,并通报公安部门。

  2、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手机端开发人脸识别、签字识别等功能;对设立登记、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登记事项实行远程身份认证和签字识别,股东本人和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实现远程认证识别。

  3、电话核实。利用原有的企业登记信息或申请资料上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对有疑问的企业申请登记通过电话核实,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虚假登记。

  4、与国土部门联网核查。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一则可以方便群众,在提供必要手续后可以帮助复印产权证,二则可以核实产权证真伪,防止受理再次“制作”过的产权证明。

  5、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建立注册登记黑名单。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设置警示信息,对纳入黑名单范畴的自然人应启动严格审查标准。

  四、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登记后的救济举措

  目前基层登记窗口普遍事多人少,在“最多跑一次”改革背景下,注册登记实行书式审查,又不能让群众多跑路,签字的真伪凭窗口工作人员眼睛很难识别,为避免争吵和投诉,难免会有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情况发生,为使改革持续稳定推进,同时保护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急需对工作人员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同时,对该类企业要建立合适的改正或撤销制度。

  1、建立容错机制。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造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但经办人员已经尽到形式审查义务的或非主观故意的,免于追究经办人员职责。经确定容错免责的对个人在干部提拔任用中,不作负面评价;在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不受影响。对所在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免予扣分,免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在社会满意度测评中免予扣分;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免予扣分。

  2、探索虚假登记纠错办法。对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获得登记的,目前主要采取的办法有:一是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登记机关主动做出责令改正或撤销登记的行政行为。《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但实践中,因司法民事程序耗时耗力,当事人往往选择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定要当事人走民事诉讼,会激化矛盾。当事人系被盗用身份证或其他不知情情况下被企业违法利用身份的案例比较适宜采取登记机关主动撤销,具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操作;对身份信息为真,变更登记时虚假签字且多次变更案情复杂的建议提起民事诉讼为妥;另外对虚假登记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不同虚假登记情况制定相应的纠错制度,蔡宁保证畅通高效的救济途径,平息申请人对登记机关的不满情绪。

  3、与纪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就注册登记领域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的免于提交身份证原件核实、免于提交产权证原件核实、免于面签等措施做好沟通工作,对申请人提交虚假资料造成的投诉、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认定为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达成共识,并驳回申请人不正当的诉求。

  在目前全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银行开户、乘车出行、快递纷纷要求实名制的情形下,公司注册登记既要坚持形式审查的原则,又要利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堵疏结合,防范受理登记虚假资料与推出简易可行的撤销登记措施相结合,获得群众办事便利化和降低政府履职风险的双赢。


上一篇:公司注册必备小知识
下一篇:公司注册必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跟进哪些事项

专注注册金山公司,金山注册代理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12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